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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纤道保护修缮记述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 文史委 浏览次数: 次字体:【

  古纤道是人们行舟背纤和缓避风浪的通道,有纤道、官塘、新堤和运道塘等别称,随着运河的开凿而逐渐形成。呈东西向,依浙东大运河而建,东至绍兴陶堰至上虞,西到钱清接萧山,全长150余华里。而位于绍兴县湖塘街道板桥至柯桥街道上谢桥段全长15华里的纤道保存较好,为其精华部分。整条古纤道有单面临水和双面临水两种类型。单面临水型纤道一般以条石为基础,上铺长条形石板,俗称二尺板;双面临水型纤道有实体型基础、上铺石板和桥墩式基础、上搁桥梁石两种结构。它们或依岸而建,或破水而筑,宛如白练浮水,无声地飘向天际。而每隔里许出现的形态均异、高低错落的拱桥、梁桥,仿佛长虹卧波,为纤道平添了动态的韵律。难怪清代齐召南会用“白玉长堤路,乌篷小画船”诗句,赞美这独具江南水乡的美景。

  古纤道自晋代初成后,经过各个时期政府和地方乡绅开展的保护性改造和维修,即便穿越了近两千年的历史时空,至今风貌犹存,依然为大运河申遗和绍兴航运事业及旅游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文献记载:西晋会稽内史贺循主持开凿西兴运河后,人们就以泥堤为路,背纤行舟,这是古纤道的雏形。唐中宗元和十年(815年),浙东观察使孟简在西兴运河堤岸的基础上筑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土堤型纤道——运道塘。明弘治年间(1488-1505年),山阴(今绍兴县)知县李良针对土堤型纤道“骤雨辄倾,水溢害稼,且病行李”,遂改用石砌。“自虹桥达钱清,自五十余里”,从此“塘以永固,田不永患”。康熙年间(1662-1722年)僧人园澄、邑生余国瑞等先后发起修缮古纤道,“数年竣工”,“民至今利赖”。清光绪九年(1883年),阮社乡绅章文镇、章彩彰等,出资重修“太平桥至板桥所有塘路,及玉带桥、宝带桥,共计二百八十一洞”。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绍兴县设立修筑官塘委员会,对古纤道年久失修、多处倾圯的现状,进行了大规模的整修。新中国成立后,对古纤道的保护更引起国家和当地政府的重视,曾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了多次整修。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现代航运事业的迅速发展,古纤道已有昔日行舟背纤的通道,发展成为观光旅游、欣赏水乡美景的重要场所。为此,各级政府和文物部门加大了对古纤道的保护管理力度。

  1983年,原绍兴市城建局为改善纤道的行路环境,投资5万元,对太平桥至钱清行义桥段纤道作了局部整修,但材料使用及砌筑手法均与原纤道石材及砌筑手法相异。如对单面临水型纤道的修复,采用块石砌坎,混凝土铺面。双面临水型梁式纤道桥的修复,则用五孔预制板代替石梁。

  1987年7月24日,位于湖塘街道板桥至柯桥街道上谢桥段全长15里的古纤道,被公布为绍兴县首批文物保护单位后,1988年1月13日,以其宏大的规模、雄伟的气势、粗犷自然的建筑特色和古水利建筑的孤例所体现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部门根据文物保护和维修的原则,立刻开展相应的保护工作。

  1989年,在古纤道起止点和中部等处设置永久性石刻保护标志五块,绍兴县第一处全国文保单位逐步为世人所认识。

  1990年,绍兴县文物部门在多次调查的基础上向浙江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申报了第一期整修方案以及要求补贴维修经费的报告。同年,绍兴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向绍兴县人民政府申报了古纤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绍兴县人民政府接此报告后即提请浙江省文物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199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发(1994)204号文件正式批准公布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纤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由县文物管理部门主持的古纤道整修工作,自1989年开始。根据古纤道残损情况,制定“点线结合,突出重点,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并在实际施工整修中依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坚持 “整旧如旧,保持现状,恢复原貌”的维修原则。做到修复后的古纤道外观保持原粗犷、自然的建筑风格。为保持古纤道的时代特征,所添配的石材要求是旧石材,其规格、质地与纤道石材相同,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的新材料,要求适当进行做旧,使其与古纤道古朴的风貌相一致。这年,在县文物部门的申请下,省文物局拨款1万元,用于钱清乡行义炼油厂东侧玉带桥段纤道三孔梁桥、三只桥墩及玉带桥整修。

  1991年下半年,县文物管理部门向国家文物局争取到维修经费20万元,同年,又向市旅游局争取维修补贴费5万元。文物部门利用这25万元经费开始了第一期自太平桥以西至钱清镇行义炼油厂止、全长5华里古纤道的全面整修。

  该维修工程从1991年下半年开始到1994年结束。整修内容:太平桥以西至宝带桥段东端单面临水型纤道,宝带桥段全长500余米双面临水型纤道及宝带桥;玉带桥段490米双面临水型纤道及玉带桥,玉带桥段西端至三孔平桥;新建“古纤道碑亭”及其附属道路。1994年底通过了国家文物局对工程质量的验收。

  在此期间,在浙江大学建筑系的协助下,县文物部门对全长15华里的古纤道进行了全面测绘。为美化古纤道环境,1992年3月,在阮社乡政府的支持下,宝带桥段古纤道以东1000余米纤道路边,被植河边垂柳。同年,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在同一地段的104国道线北侧,被种植了3米左右宽的女贞、水杉等,建成了高低有致、郁郁葱葱绿化带。时任绍兴县委书记的纪根立对此意味深长地说:“这是用《森林法》保护《文物法》,使新修复的古纤道段不能建造工厂等有损古纤道风貌的违章建筑”。1992年底,经过专业人士的实地测量和查典寻据,古纤道“四有”档案资料工作基本完成。

  鉴于尚有10华里的古纤道未予整修,且残损严重,县文物部门制定了古纤道第二期整修方案。为落实维修经费,1993年和1994年,县文广局连续两年向省文物局要求解决维修经费50万元,自筹18万元,用于全长10华里的纤道进行第二次维修,并多次赴省文物局汇报保护情况。1995年,县文广局和县文保所的相关负责人专程赴京,向国家文物局汇报古纤道的保护情况,要求安排古纤道第二期维修经费。在多方人士的努力下,1996年,国家文物局下拨古纤道专项维修资金30万元。

  1995-1996年文物部门投入经费40余万元,进行了第二期整修工程。该整修工程包括在1995年为配合柯桥镇集镇改造,整修的滨河路单面临水型纤道。整修已成危桥的荫毓桥。1996年5-11月,修复了位于上谢桥段双面临水型纤道西端67米缺口,使中断几十年的纤道得以东西贯通。工程完工后,通过了省文物局验收。

  古纤道经过一、二期整修后,其精华部分已经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有些单位在古纤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内或拆除纤道路面石板,建造停车场;或在两面临水古纤道内河内倾倒垃圾,使古纤道变成单面临水纤道,并在古纤道建泵房,通水管;或在纤道上堆放建材,致大面积路面石板断裂;或把古纤道当煤渣装卸的码头,不仅污染了纤道环境,还因船只铁锚固定等行为,直接损害古纤道的本体和环境风貌。面对上述情况,县文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精神,分发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与此同时,多次请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文物保护法和古纤道保护的重要性,对有关单位作了现场曝光。针对古纤道为敞开式文保单位,展线长,又地处蓬勃发展的轻纺城中,沿途损坏纤道事件屡屡发生,文物部门执法困难重重等实际情况,1995年3月,县文广局特向县委县政府建议:1、请县人大、县政协在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中能加强对古纤道保护的检查视察。2、由于古纤道尚有十华里未得到修缮,除文物部门积极向国家文物局争取专项经费外,政府也要对古纤道拨出一定的专项修缮经费。3、各部门要齐抓共管,支持文物主管部门对古纤道沿线的整治工作,水利部门和柯桥镇政府对在古纤道内河倾倒建筑垃圾,填塞河浜的单位责成疏浚;城建部门责成违章建筑的单位限期自行拆除,并按原貌修复纤道,今后要严格控制在纤道10米保护区批建各类建筑;交通部门在拓宽国道中要注意保护古纤道,采取切实措施改变目前施工现状。4、柯桥镇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要对古纤道沿线的各所属单位进行一次文物保护检查,督促其立即按文物主管部门的处理通知书进行整改,对有损古纤道保护行为的单位领导应给予批评教育。5、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对有损古纤道保护的单位和行为予以直接曝光、点名批评。并加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以增强人们的文保意识。

  1999年3月,县文物部门组成古纤道残损状况调查组,逐段调查记录古纤道残损面貌,制定《古纤道现状调查及保护方案》。该方案拟分玉带桥段、宝带桥段、阮社装饰炼染厂段、太平桥至阮社针纺厂段、针纺厂至柯华大桥段、柯华大桥至柯西桥段及古柯亭段实行保护性整修。

  1999年4月20日在车晓端副县长的主持下,县政府召集柯桥开发委、柯桥镇、钱清镇、文广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古纤道整治及保护工作协调会议,明确了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落实了古纤道整修资金35万元。

  遵照县府协调会议精神,玉带桥段、宝带桥段、阮社装饰炼染厂段、太平桥至阮社针纺厂段、针纺厂至柯华大桥段、柯华大桥至柯西桥段及古柯亭段保护性整修工作于1999年5月下旬启动,至同年11月15日,各段纤道已全面修复贯通,计投入修复经费41万元。同年12月,县文物部门编制了古纤道各段整修和经费使用情况汇报。

  2001年5月,针对玉带桥段、宝带桥段双面临水古纤道多次遭到自然和人为损毁的实际情况以及柯华大桥以东至上谢桥桥残损较甚的现状,县文物部门邀请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制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绍兴古纤道保护维修方案》上报国家文物局。同年,国家文物局拨款50万元。县文物部门安排专业施工力量,对上述地段的古纤道进行了全面修复。

  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县文物部门自筹资金约15万元,对行义大桥以东至柯华大桥段两面临水和单面临水型古纤道实施局部整修。2002年7月,又投入经费6万余元,对板桥至上谢桥段全长15华里的古纤道进行局部整修。

  2003年古运河环境整治被绍兴县委县政府提到议事日程。此次规划整治的范围涉及到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古纤道、浙江省文保单位太平桥、绍兴县文保单位古柯亭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精神,为使古运河整治工程与保护古纤道的工作相协调,县文物部门特向县规划处提出《关于对古运河整治规划的初步意见》:1、规划设计单位要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为制定规划的依据之一,切实贯彻文物保护原则。2、在古纤道和太平桥等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应根据文保单位级别,报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审批。3、古运河整治中要充分考虑一个“古”字,要与古纤道、太平桥的环境风貌相协调。5、对沿途的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以充分古运河和古纤道的风姿。6、对沿途的现代桥梁,特别是古纤道上的水泥桥,应恢复为石梁桥。7、运河整治可能会涉及到单面临水古纤道的安全问题,规划部门应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制订保护整修措施,对绿化带与纤道结合部位,规划要有重点考虑。有关保护整修经费,列入古运河整治预算。8、运河整治中挖掘清理垃圾是工作重点之一,此项工作开展时不得损害古纤道基础和路面安全。

  2004年3月17日,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04】304号文件精神,县文物部门筹资对古纤道上谢桥段至轻纺大桥段进行局部保护维修。

  大运河是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2006年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2013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起,大运河的申遗工作,从国家到地方,均紧锣密鼓地开展。其申遗范围包括横贯中国中东部地区的隋唐大运河、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古纤道是浙东运河重要遗产点之一。为保证申遗成功,整治浙东运河列为我省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绍兴县域段整治重点放在古纤道上下游及周边一带,东自柯桥街道的上谢桥,西至湖塘街道的板桥,全长7.5公里,沿线共涉及柯桥、柯岩、华舍、钱清、湖塘共5个镇(街道)。为明确申遗的目标和要求,2013年1月,绍兴县政府牵头召开了浙东运河绍兴县段古纤道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2013年2月19日,县文物部门要求省文物局大运河申遗专家组对古纤道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辅导。根据申遗要求和专家意见,凡是视野所及刺眼的、不协调的东西,都要进行整改。如对废弃电线的处理、广告牌的安放以及废弃建筑、管线、水质的改造等提出了整治意见和建议。为此,绍兴县分别就空气质量、河道水质、立面效果、管线处理、河岸保洁、沿河绿化、街面整治、展馆建设等8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方案。如立面效果,要求河道中无船屋、明显淤积及废弃箔桩、桥墩,岸上视野内无废弃建筑、违章和大型无序广告牌、反光建材,残破建筑得到修复,外观整齐协调,有一定数量的“申遗墙”等等。此外,作为申遗点设施,绍兴县还将在太平桥古桥博物馆中新开设古纤道陈列馆,完成布展并提供讲解服务。

  2013年4月底,古纤道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完成。该整治工程全面解决古纤道沿线的垃圾、废弃建筑、违章物、绿化、无序广告、管线、工业污染等问题,达到古纤道沿途视野内无垃圾,工业废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沿线各段面水质均不低于Ⅴ类;河道中无船屋、明显淤积及废弃渔业设施、桥墩等;河岸无排污管,污水口及其他管网隐蔽,通信、电力线缆入地,使沿线环境整洁、有序、美观。

  2013年3月,县文物部门招标邀请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绍兴县段整治方案》。该方案对古纤道4处坍塌、27处基础倾斜、路面石板断裂,沿岸5处污水管道口, 4处废弃建筑设施,均作了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治措施。同时制定《古纤道局部保养加固维修工程保护方案设计》。同年4-6月,县文物部门投资30万元对上述地段古纤道进行局部养护和加固维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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